《聚苯乙烯泡沫(EPS)复合装饰线》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
ICS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
JC
JC/T ××××—201×
聚苯乙烯泡沫(EPS)复合装饰线
Polystyrene foam (EPS) composite decorative line
(征求意见稿-草案)
201× - ××-××发布
201× - ××-××实施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
前 言
本标准按照GB/T 1.1-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、杭州欧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安徽京工建企业集团、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、江西省龙腾实业有限公司、秦皇岛慕湖建材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北京敬业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、北京悦筑新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国矿业大学、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、四川省欧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、陕西融祥塑业有限公司、青岛璐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、青岛鑫天宇节能工程有限公司、黑龙江华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、陕西旭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郑州华晨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、上海华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南宁市高品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、贵州西奥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、宁波英硕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、昆明润能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、宁波卫山多宝建材有限公司、大连泰和装饰构件有限公司、宁夏金石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、北京康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陈晶、郭群、陈少纯、钱峰、张鸿磊、王欣宇、左彦峰、王东、朱立德、何佳明、尚文广、谌凡、石恩华、宋长友、童程罡、夏骞、袁振、周朝双、冯海、胡国栋、孙国涛、刘旭峰、赵龙生、徐斌、魏志锋、杨景龙、王磊、杨刚、林建培、欧洪米、石建武、马旺坤、李亦腾、张建、安立军、师海霞、马永胜、陈述。
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解释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聚苯乙烯泡沫(EPS)复合装饰线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和标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产品合格证、堆放和运输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在工厂预制成型的、由聚苯乙烯泡沫板与抹面胶浆、玻纤网复合而成的聚苯乙烯泡沫(EPS)复合装饰线及装饰构件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 8624-2012《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》
GB/T 8170-2008《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》
GB/T 29906-2013《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》
JC/T 940-2004《玻璃纤维增强水泥(GRC)装饰制品》
JG l58-2013 《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》
DBJ01-63-2002《外墙外保温用聚合物砂浆质量检验标准》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:
3.1抹面胶浆
由水泥基胶凝材料、高分子聚合物材料以及填料和添加剂等组成,具有一定变形能力和良好粘结性能的抹面材料。
3.2玻纤网
表面经高分子材料涂覆处理的、具有耐碱功能的玻璃纤维网布,作为增强材料内置于抹面胶浆中,用以提高抹面层的抗裂性。
3.3聚苯乙烯泡沫(EPS)复合装饰线
在工厂预制成型的、由聚苯乙烯泡沫、玻纤网与抹面胶浆复合而成的一种建筑构件。用于建筑内外墙装饰。
4 分类和标记
4.1 分类
按照产品使用场所分为:普通型(P)和增强型(Z)。
增强型用于一层或其他对强度有要求的部位。
4.2 标记
按产品名称、分类、编号和标准编号的顺序标记。
示例:普通型编号为05的装饰线条
装饰线条 P 05 JC/T ××××—201×
5 原材料
5.1聚苯乙烯泡沫应符合GB/T 29906-2013《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》中5.3的规定。用于制作普通型的聚苯乙烯泡沫表观密度≥18.0kg/m3。用于制作增强型的聚苯乙烯泡沫表观密度≥20.0kg/m3。燃烧等级不低于B2级。
5.2抹面胶浆应符合GB/T 29906-2013《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》第5.4条中表6的规定。
5.3玻纤网应符合GB/T 29906-2013《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》第5.5条中表7的规定。自粘型玻纤网单位面积质量大于或等于105g/m2。
6 要求
6.1 制造
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应按设计图纸制造。
6.2 规格尺寸
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,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,特殊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表1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
项目 允许偏差
长度/mm ±5.0
宽度/mm ±2.0
高度/mm ±2.0
抹面胶浆层厚度/mm 普通型 3±1
增强型 5±1
6.3 技术要求
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性能指标符合表2规定。
表2 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性能指标
项目 性能指标
外观质量 缺棱掉角、漏网 不允许
裂纹 不允许
直径大于1.5mm的蜂窝麻面 不多于3处/件
吸水量 g/m2 ≤500
ml*,24h ≤2
抗冲击强度/J 普通型 ≥3.0
增强型 ≥6.0
耐冻融(30次)* 表面无裂纹、空鼓、起泡、剥离现象,抹面层与EPS板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.1MPa,且破坏部位位于EPS板内。
拉伸粘结强度/Mpa ≥0.10且破坏部位位于EPS板内
*注:1.检测试样的尺寸大小无法满足质量差法要求时,采用卡斯通管法测试吸水量。
2.吸水量小于1ml,可不做耐冻融检测。
7试验方法
7.1试验条件
标准养护条件为空气温度(23±2)℃,相对湿度(50±5)%。试验温度为空气温度(23±5)℃,相对湿度(50±10)%。所用试验材料、仪器设备温度应与试验室温度保持一致。
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的送检标准试样,横截面如下图所示,长度(L)为1200mm,宽(D)450mm,高(H)250mm。
图1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标准试样的横截面(单位为mm)
7.2数值修约
在判定测定值或其计算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时,应将测试所得的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。比较的方法采用GB/T 8170-2008中4.3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。
7.3试验方法
7.3.1外观质量
按照JC/T 940-2004中6.1规定进行。
7.3.2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
分别测量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的D、L 、H值各三次,取其算术平均值,与规定尺寸之间的差值为尺寸偏差。
7.3.3抹面胶浆层厚度
分别量取图2所示各点所在处的抹面胶浆层的厚度。普通型抹面胶浆层厚度应在3±1mm范围内,增强型抹面胶浆层厚度应在5±1mm范围内。在误差范围外的点不得超过1处。
图2 抹面胶浆厚度的检测点
7.3.4吸水量
质量差试验方法根据GB/T 29906-2013中6.3.3规定进行。试样尺寸200mm×200mm,数量3 个,取其平均值。
卡斯通管试验吸水量的方法根据JG /T 158-2013中附录C中规定进行。每个试样取三个点测试,取其平均值。
7.3.5抗冲击强度
根据GB/T29906-2013中6.3.4规定,在标准试样300mm×1200mm侧面进行上进行抗冲击试验。
用公称直径为50.8 mm(其计算质量为535 g)的钢球在球的最低点距被冲击表面的垂直高度为0.57m 上自由落体冲击试样(3J 级),垂直高度为1.14 m 上自由落体冲击试样(6J 级)。
每一级别冲击10处,冲击点间距及冲击点与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00 mm,试样表面冲击点及周围出现裂缝视为冲击点破坏。
试验结果:10个冲击点中破坏点小于4 个时,判定为该级别的抗冲击试验合格。
7.3.6耐冻融
根据GB/T29906-2013中6.3.6规定进行,冻融循环次数为30次。将标准试样截成300mm×400mm×100mm的长方体,数量3个。若吸水量小于1ml,耐冻融试验可不做。
7.3.7拉伸粘结强度
将试样切割成70mm×70mm×40mm(保留一个表面的抹面层),将抹面层中部切割成50mm×50mm,数量6个,截取试样时,需注意必须将玻纤网截断。根据GB/T29906-2013中6.4.1规定进行。
8检验规则
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8.1出厂检验
8.1.1出厂检验项目
出厂检验项目包括:规格尺寸、外观质量和抹面胶浆层厚度;
出厂检验应按第6章的规定进行,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。
8.1.2抽样方法
由同种原材料用相同工艺制成的制品组成为同一受检批,每个批量为1000件,不足1000件,亦作为一个批量。
8.1.3判定规则
每一批量抽取10件产品检验,10件产品中有8件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;若不符合的线条超过2件时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8.2型式检验
8.2.1型式检验项目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a)正式生产后,原材料、工艺有较大的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b)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c)正常生产时,每二年进行一次;
d)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形式检验应按照第7章的要求制作标准试样9件,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抽取任意3件进行检测,检验项目为第6章的全部要求。
8.2.3判定规则
检验结果中若有任一不合格项,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。
9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
9.1产品合格证
9.1.1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产品名称、标准号、商标;
b)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;
c)产品标记;
d)生产日期、批号;
e)检验部门印章、检验人员代号。
9.1.2产品合格证应于产品交付时提供。
9.2使用说明书
9.2.1使用说明书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。
9.2.2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;
b)产品结构及组成材料;
c)使用环境条件;
d)产品贮存方式;
e)安全及其他注意事项。
10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10.1包装
10.1.1将2件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面对面摆放,用胶带将线条两头捆紧。
10.2运输
10.2.1聚苯乙烯泡沫复合装饰线产品可用一般运输工具,应用包装带与运输设备固定牢固;严禁烟火;不得重压、猛摔或与锋利物品碰撞,以免损坏。
10.3贮存
10.3.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远离火源的环境中。
10.3.2产品应按型号、规格分类贮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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